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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教职工严格执行外出纪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9-2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组织人事部    点击:

校内各部门:

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即将到来,为切实做好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各项工作,进一步巩固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,现就我校教职工严格执行外出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坚持服从疫情防控大局。当前,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,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,秋冬季新冠肺炎和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交织叠加,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。全校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、服从疫情防控大局,国庆节、中秋节期间尽量减少外出。

二、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。教职工确需跨省离宁外出的人员,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宁外出,在外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,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。

三、准确掌握离宁人员行程。所有离宁外出人员出行返回前,都要提前向本部门报告返回时间、行程、交通方式,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向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报备,便于加强人员监测管控。

四、及时做好返宁核酸检测。离宁外出人员返回宁夏后,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报组织人事部人事科,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,等待检测结果期间要严格居家隔离观察,不得外出。

五、认真履行从严管理责任。各部门要履行好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,各部门、各院系负责人是教职工外出管理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要提高政治站位、强化责任担当、严肃工作纪律,从严从紧管理,切实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。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,故意隐瞒行程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。

外包企业服务人员的管控,请相关部门参照执行。